问题 | 刑事拘留的第三天能见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的第三天能见面吗 在司法程序中,当某人被正式执行刑事拘留措施时,警方一般都会在采取此行动后的48个小时内,向该人的亲属发出书面通告。关于嫌疑人在实施拘留的第三日能否与其家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这主要取决于案件所处的侦查阶段及相应情况。在通常情况下,被拘人员在接受初次询问之后,其辩护律师便有权安排会面事宜,然而,家属方面则需依照侦查机关的审批程序来决定是否能够与嫌疑人进行会面。因此,在刑事拘留的第三天,并不能确保家属能够顺利地与嫌疑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面提到的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二、刑事拘留结伙作案会判刑吗 首先,所有的公民在未经人民法院做出最终判决之前,均不能被判定为罪犯。刑事拘留仅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实施的强制性措施之一,而针对其是否涉及触犯刑法的问题,应先由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展开深入调查后作出判断,若认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便可撤销相关案件;反之,如果认定违法行为已经发生,那么公安机关需立刻递交案件到对应的检察院,并向其提出公诉建议。接下来,检察机关需认真审查案件,若断定涉案人员并不构成犯罪,便可以将案件返回给侦查机关,以便解除对其采取的强制措施。但是,如果检察机关经过深思熟虑后,仍然认为罪犯应该受到法律制裁,那么他们就要将案件提交至对应的法院,等待法院的最后审判。通常来说,整个调查周期最低为两个月,因而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必定会产生刑罚结果,然而被判刑的概率却极具增长潜力。 其次,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期间所采取的拘留措施最长期限为14天。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的重大嫌疑人,其拘留期限则可延长至37天。在这个期间内,若是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犯罪嫌疑人指定的律师以及其他辩护者认为拘留时间超过了法定授权范围,便有权依据相关法规向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予以解救。倘若该审批流程中发现申诉请求属实且无虚构成分,地方各级司法裁决机构应当立即对涉嫌犯罪人员进行解救和释放《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三、刑事拘留可以提前请律师吗 在刑事拘留期间,被指控人有权利且应该尽早聘请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宜。当被告在面对刑事拘留时,他们的律师应在第一时间内参与到事例之中。律师有权直接与侦查机关进行沟通,以获取关于被告人所涉及的犯罪行为及其事例背景的详细信息,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建议。此外,律师还可以与被告人进行会面交谈,为他们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包括代理申诉、控告以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方面的事务。通过提前聘请律师,可以有效地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他们在缺乏法律知识的情况下作出可能对自身不利的阐述。同时,律师也能够依据事例的具体情况,及时搜集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线索,为未来的辩护工作做好充足的准备。因此,在此阶段委托律师的重要性不容忽视,这将有助于确保事例得以公正公平地得到处理。 刑事拘留后,警方48小时内通知家属。拘留第三天能否与家人见面,视侦查阶段而定。律师有权安排会面,但家属需经侦查机关批准。因此,拘留第三天家属不一定能与嫌疑人面对面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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