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是什么意思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是什么意思 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的具体含义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所谓"有限责任"具体表现为,该企业将以其所有的资产作为其负债的承担上限,以此来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至于股东对于企业所担负的责任则是有明确限制的,仅限于他们的投资金额。换言之,若企业的资产无法完全覆盖其所欠下的债务,那么股东并不需要承担起连带的清偿责任,也就是股东无需代替企业偿还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否可以退股 针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出问题设定了相应的制度。 在这种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选择股权转让或是退股这两种途径来顺利地退出公司。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彼此间可以自由协商并进行股份的全部或部分转让。 当股东有意将股权转让给非股东人士时,需要经过其他股东以多数票形式表示同意。 为了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合理性,股东需以书面形式将股权转让事宜通告其他股东,待收到通知之日起满三十天后若仍未得到回应,便可视为获得了全体股东的许可。 若是超过半数的股东对此表示反对,那么反对者则需承担购买拟转让股权的义务。 倘若反对者放弃购买,也可视作同意转让的含义。《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后牵连个人幺 一般而言,有限责任公司在申请破产后并不会对其股东的个人财产造成影响,这是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需按照其所认缴的出资比例来对公司所产生的所有债务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股东仍然有可能需要为此付出代价。比如,倘若股东存在出资不足、抽逃出资、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以及利用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等违法行为,那么他们就必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起连带责任。此外,假如在公司破产清算的过程中发现股东与公司之间存在着财产混同、财务记录混乱等问题,那么这种情况也有可能导致有限责任的限制被打破。总的来说,只要有限责任公司能够保持正常运营并且遵循相关法规,那么在其申请破产后,通常情况下都不会对股东的个人财产造成任何影响。 有限责任公司中,“有限责任”指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承担债务责任,保障债权人利益。股东责任限于其投资额,若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股东无需承担额外责任,即不需替公司还债。这种制度平衡了股东风险与经营自由,促进了商业发展。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