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管所车辆过户流程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机动车过户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确认买卖双方的身份证件,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和行驶证复印件,确保信息无误。 2.双方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携带银行卡缴纳过户税费和车辆年检费用。 3.车管所工作人员核对车辆相关信息,检查车辆是否存在还款、抵押等情况。 4.车辆年检合格后,车管所工作人员将车辆过户的手续办理完成。 5.拿到过户证明和临时行驶证,买方可以去办理车辆保险、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车辆购置税等相关手续。 6.相关费用和手续办理完毕后,车主和买方签署二手车买卖合同,并交换车辆和过户证明等相关资料。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让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让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五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让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让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二十六条 申请转让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查验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让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转让登记的,应当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车辆管理所一并办理新的抵押登记。 在机动车质押备案期间申请转让登记的,应当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质权人共同申请,车辆管理所一并办理新的质押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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