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认定逃逸怎样申诉法律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您对于交警所作的逃逸行为判定持有异议,有意向提起申诉,可参照如下流程:
首先,您需深入了解交警作出判断的事实依据与证据资料,严格审查其中是否存在错误乃至不合常理的情况; 其次,自收到判定文书之日起,务必遵循法定时效至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正式提交书面复核请求。 在此过程中,您应在申请书中详尽阐述您认为判定有误的具体缘由及依据,同时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供参考。 值得强调的是,申诉过程必须具备充足的证据支持以及合乎逻辑的理由陈述。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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