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刮擦别人车,当时不知道算逃逸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行为者在无意中刮划他人车辆后未察觉,并径自离去,则不能将此定义为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特指当事人在意外事故发生后,为了规避相应法律责任而采取逃离现场的行为。 若本就因违反相关法规而导致车祸,尽管其后续的逃逸之举尚未达至刑事犯罪水平,但仍需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处罚金额为人民币二百元至上千元不等,同时还可能被给予15天以内的行政拘留。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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