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论危险驾驶罪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危险驾驶罪的成立条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重要领域:
首先,在众多情况中,最为普遍的即是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此处所指的“醉酒”标准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每百毫升80毫克以上。 其次,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的行为亦可构成危险驾驶罪。 例如,在道路上以高速或超速方式行驶,频繁地、突然地进行变道操作,或者在接近其他车辆前进行近距离行驶等具有潜在危险性的行为。 再者,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工作,若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出规定时速行驶,同样可能触犯危险驾驶罪。 最后,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从而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行为,亦属于危险驾驶罪的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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