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保险都有不计免赔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并非如此,商业险中的不计免赔险仅存在于车险中的车辆损失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中,而在人身保险、寿险等品种上并未有附加不计免赔险的选项。不计免赔险的完整名称为“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它实际上是商业险(例如车辆损失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一个附加险种。如同其他附加险种,不计免赔险必须要基于已投保的“主险”才能获得投保资格,不能独立投保;其保险责任通常表述为“根据特殊约定,当发生意外事故时,依照所投保的主险条款中所规定的免赔率来计算出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公司将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对这部分进行赔偿”。一般而言,若成功投保此险种,便可将原本应由自身承担的5%至20%的赔偿责任再次转移给保险公司。
法律依据: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种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第十一条保险人在依据本保险合同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按照下列方式免赔:
(一)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实行5%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同等事故责任的,实行1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主要事故责任的,实行15%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全部事故责任或单方肇事事故的,实行2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 (二)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无法找到第三方的,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 (三)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安全装载规定、但不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的,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 (四)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的,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 (五)对于投保人与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绝对免赔额的,本保险在实行免赔率的基础上增加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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