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报案。 
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2.查勘定损。 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 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4.理算复核。 5.审批。 6.赔付结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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