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诉讼标的是否能退费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答:
能。
律师解析:
诉讼标的变更的,案件受理费可以依法退还。
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
法律依据:
《诉讼费缴纳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1、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 2、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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