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的常见形式有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同可采用如下几种形式:
一、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系指上下文双方通过口头交谈的方式表述彼此间已经就某项事务达成的共识。 二、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则是指上下文双方以文字资料的形式来清晰阐述他们双方在多次沟通磋商后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内容。 三、其他形式。 除上述两种形式之外,还可以使用其他更为具体的形式,: 1、公证形式。 公证形式主要是考虑到当事人双方可能会约定或者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选择让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的全部内容进行深度审查并完成公证书制作的手段来构成合同的一种形式。 2、鉴证形式。 鉴证形式也是一个代表性的对象,它旨在确保合同内容的真实性以及合法性,通过国家合同管理机构对整个合同层层把关,来使得合同更为严谨和完整。 3、批准形式。 这种形式主要是依赖于法律法规的设定,有些类型的合同必须经过国家相关负责部门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核并取得批准才能生效。 4、登记形式。 这是另一种重要的合同形式,强调的是合同的公示性和权威性,通常是要求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将签订好的合同提交给国家相应的登记主管部门进行记载和备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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