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理解单方要求终止合同的行为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单方面终止合同,系指在违约方实施违约行为之时,守约方依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情形,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种提前终止合同关系的措施。
所谓违约行为,系指当事方有一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其应尽之义务,或者虽然履行了但未能达到合同所规定的标准与条件的状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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