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根据合同法规定要约撤回和要约撤销的主要区别有什么 |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 解答 | 
律师解析:
 要约的撤销与撤回的目的都是为了使要约失去法律上的效力,虽然二者都是只能在承诺作出之前来进行,但它们却又存在着区别: (1)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并且生效以后,但受要约人尚未作出承诺的期限内。 (2)由于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已经生效之后,因此对要约的撤销有着严格的限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