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问题?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构成民法意义上的代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法律效果直接归属被代理人承受,法人的工作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法律效果由法人承担。所以,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法律效果归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七十条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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