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违约强行退股怎么判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共同创业的过程中遭受了经济损失,当合作伙伴选择离开合伙企业而未按照预先的协议规定或合理分配应当分担的合伙债务之时,那么撤出合伙关系的合伙人必须对原合伙企业所涉及的债务负责,承担相应的清偿义务;若已经积极参与并承担了合伙企业的部分债务,即便如此,对于其在合伙期内的所有责任,他仍然需要负有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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