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国有企业违规出借资金违反什么 |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国有企业违规出借资金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对自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期满期间内的利息,应当收缴,该利息按借贷双方原约定的利率计算,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借款利息未约定,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第八条 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对自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期满期间内的利息,应当收缴,该利息按借贷双方原约定的利率计算,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借款利息未约定,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