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个借款合同可以同时起诉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当事人的一方或两方人数众多,且他们所涉及的诉讼标的具有某些共同性,又或是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类型并且经过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且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便可将此作为共同诉讼。
由此可见,假如有若干份借款合同,它们的借款方与出借方均属同一人,并且借款行为及金额均颇为一致,若人民法院认为此类案件可行并合案审理,且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那么这些借款合同便可同时进行起诉。 即便借款方与出借方并非同一人,但只要借款行为及金额相似,同样可以在获得法院批准的前提下进行合并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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