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借钱不还去哪申请支付令 |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范,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通常是授予被告方所在地的司法机关。 在此前提下,当借款者无法履行其债务责任时,出借人有权向借款者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请。 然而,若借款者的常驻地址与其实际居住地址并不相符,出借人则可向借款者的常驻地址所在的人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 倘若涉及到多名被告,并且他们各自的住所地或者常驻地址分别位于不同的人民法院辖区内,那么这些人民法院均具有对该案的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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