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的继承可以忽略法定继承人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的继承可以忽略法定继承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遗嘱继承和遗赠虽然都属于通过遗嘱的方式来处分相关财产,但实际上是两种不同的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中的受益人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数人,对受益人的人数没有限制性的规定。 遗赠中的受益人,则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也可以是国家、集体。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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