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拆迁有份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的当事人是否有权在拆迁事务中分得应有之份额,这需要我们全方位地加以考量和研判。
若在离婚之时,双方已经针对房地产等各类财产进行了详尽的划分与分配,并且被拆迁的房产设备等全然归属于夫妻中的某一方所有,那么在此情况下,一般而言,另一位离婚当事人将无法获得任何权益分享。 然而,倘若在房产所有权方面仍然存在着尚未明晰的问题,或者依据当地政府部门所制定的拆迁政策,即使在离婚之后,只要满足特定的条件要求,例如离婚当事人的户籍身份仍旧位于被拆迁地区等等,或许仍能够取得相应的份额。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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