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是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无过错方是请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有过错方式需要进行损害赔偿的主体。如果双方都有法律规定的过错,那就都不能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都算有过错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第九十条 夫妻双方均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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