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所须具备的各项条件如下:
首先,家庭主要成员必须在本市实实在在地居住,并且已经连续三年拥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同时,这些成员在所提请地区的城镇还需要拥有两年以上的常住户口。 其次,家庭现有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需严格控制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内。 再次,三口或三口以上的家庭的人均年度可支配收入不得超过六万元(含六万元),而人均财产则必须控制在十五万元(含十五万元)以下。与此相对照,两口或两口以下的家庭,其人均年度可支配收入以及人均财产应在此基础之上提高20%的比例,即人均可支配收入应该限制在七点二万元(含七点二万元)以内,人均财产应在十八万元(含十八万元)以下。 最后,然而受限于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之前五年之内不可享有任何形式的房屋出售行为以及房屋赠与行为,但是家庭成员之间进行住房赠与则不受此规定限制。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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