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五证不全房如何处置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发现开发商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并不齐全,您有权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并洽谈退房事宜。倘若开发商对此表示拒绝,您可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投诉。在此情况下,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有权利勒令开发商立即终止房屋销售活动,同时对其处以五万元至十万元人民币不等的罚款处罚。如若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擅自进行商品房预售活动,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同样有权勒令开发商立即终止该行为,并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同时还需对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总额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第三十七条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擅自销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销售活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收取预付款的,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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