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付定金后不想买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购房意向金已经缴纳,但由于个人原因决定不再购买该房产,则通常情况下,此笔款项将无法被返还。然而,倘若您能够证明存在下列几种情形之一,那么仍有可能追回这部分定金:首先,若因非双方当事人所能控制或预见的因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顺利签订,此时,购房者有权请求退还其已支付的定金;其次,若开发商并不具备合法的商品房销售资质,那么同样地,购房者也可要求对方全额退还其所交付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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