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法律程序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纠纷诉讼之法律程序,具体环节如下详述:
首先,涉案人士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完整且具有效力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及涉及争议之买卖契约及详尽的诉讼请求书等相关文件,前往案发地所属区域之基层人民法院正式提交立案申请。 其次,接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将依据法定程序向原告与被告双方发出通知,确认对此诉讼案件正式受理。紧接着,被告方应依照要求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以便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提供支持其主张的证据。 同时,等待法律机构为各方发送开庭公告,并会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告知双方具体的开庭时间。 最后,双方当事人务必在指定的时间准时抵达法庭,遵循规定以公开、公平的原则展开辩论与质证活动。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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