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保全费要交几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保全制度,乃是人民法院在相关权益方发起诉讼之前及之后,为了确保未来生效的判决得以有效执行,或者防止相关财产遭受损失,而依法对当事人的财产或涉及的争端标的物施加的强制性保护措施,以限制当事人在判决后的处分权限。具体而言,房屋保全乃人民法院依据对方的申请,针对因为对方的不当行为或其他原因可能导致判决难以执行,甚至给当事人带来额外损害的情况,有权责令对其房屋实施保全措施,并要求其履行特定义务或禁止其进行诸如出售、抵押等特定行为。若利害关系人未主动提出申请,但若确有必要,人民法院亦可依职权决定实施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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