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属于欺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之期限交付房产,即构成买卖契约中的违约行为,可据此追究其应负的法律责任。在此情况下,若经过合理通知后,开发商仍无法在三个月之内交付符合约定的房屋且未能给出正当合法的解释和说明,那么作为卖方的买方有权依法解除此份买卖契约,并要求对方承担因此所造成的全额经济损失。然而,若经过同样的催告程序后,开发商能够如期于三个月内交付房屋,则买方将无权解约,但有权向卖家索取逾期期间所产生的损失赔偿款,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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