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东一房二卖算诈骗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一房多卖行为是否构成诈骗"这一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予以分析考虑。这主要是因为关于诈骗的界定,刑法学上与民法理论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从刑法角度出发,若该房东有为非法占有的目的,即故意隐瞒一房二卖的事实,并成功骗取购房者所支付的相应合同账款,且该账款数额达到刑法规定的2万元人民币以上,则此行径已经具备了构成合同诈骗罪的条件。然而,若该类行为性质尚不恶劣,仅涉及到对房屋已售状况的刻意隐匿,但涉案金额尚未达到2万元人民币或未曾获取购房者所交付的合同价款,则其涉嫌的将是民事范畴之内的欺诈行为。对于此类民事欺诈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撤销权应当自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予以行使,否则,即使有撤销权的存在,在此期限过后也将失去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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