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了定金发现房子买贵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购房者在签署购销合约后若察觉到房价出现下滑,无法寻求解除交易并退还已支付款项的权利,而是应当依据约定继续毫不迟疑地履行合约义务。这种类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房屋交易合约属于要式合同范畴,其签订不可或缺地要求合同双方法律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标准、合同内容须合规合法且不违背任何法律、行政法令的强制性规定。房地产交易合同自其正式签署的那一刻起便宣告成立并生效,因此,购房者不能因为房价适度下跌就向开发商主张解除交易的请求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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