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再行贷款购置房产,而在重新缔结婚姻关系之前购置的房产,其所有权及是否被视为首次购房之标的物,需从众多复杂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若在离婚诉讼期间,有任何一方以贷款方式购得房产,那么在此后恢复夫妻关系的情况之下,此类房产通常仍然归属于其个人所有。
然而,倘若双方在重新结合之后就该项房产的归属做出了新的约定,那么便应遵循确定的协议遂行。
关于是否能够被视为首次购房,这主要是由购买房产时的相关政策以及双方名下所拥有的房产数量所决定的。
若在恢复夫妻关系之前,双方均未在各自名下拥有其他房产,并且满足当地购房政策中对首次购房资格的条件要求,那么便有可能将此资产视为首次购房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