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代位权诉讼以谁的名义起诉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股东代位权诉讼,其实就是股东以自己的名义去提起诉讼。
在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下,当公司的合法权益遭遇不法侵害,可公司却消极怠于行使诉权时,那些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就能够站出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递交诉讼。 要满足股东代位权诉讼的条件,首先,股东得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是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人; 其次,公司存在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等行为,并且这种行为对公司造成了损害; 最后,股东还得向公司书面请求其向法院起诉,而公司要么拒绝,要么在收到请求后的三十日内都没有提起诉讼。 总的来说,股东代位权诉讼就是股东为了维护公司的利益,主动以自身的名义采取的一种法律救济手段,通过这种方式,能让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的保护和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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