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民法典违约金与定金可以否并用 |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定金与违约金是不能同时适用的,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违约金或定金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违约金或定金数额的损失。 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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