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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请求行为的代位权有哪些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法律领域中,所谓的代位权,乃是指当债务人对于第三人为享有之权利消极对待、不尽心尽力行使以至于对债权人的债权构成实质性损害时,债权人有权以上述权益受损者的名义替代债务人自行行使相关权利的制度。
此种派生性的请求权形式主要包含以下几个要素:首先,债权人所主张的针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合法存在并已经届满期限;
其次,债务人所享有的对于次债务人的债权同样需要合法并未涉及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特定利益的范畴;
再次,债务人必须有违反前述两点规定、对于已经到期的应收债权不加积极利用而损害到债权人权益的行为表现。
在债权人启动代位权程序时,需以自身名义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要求次债务人直接向自己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代位权的行使范围必须严格限制在债权人的原始债权范围之内,同时,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过程中所产生的必要费用,应由债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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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6 4:3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