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销权是否优先于其他债权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抵销权在特定条件下展现出优先的特性。
抵销权,通俗来讲,就是当双方都负有债务时,各自用自己的债权去清偿对方的债务,使得双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相互消除。 比如A欠B100元,B又欠A80元,这时抵销权就可以让这80元的债务相互抵消。 要是符合法定抵销的条件,那行使抵销权就不用经过诉讼或仲裁程序啦,当事人自己就能主张。 在破产程序里,抵销权也有一定的优先地位呢。 不过呀,要是存在恶意抵销这类违法的情况,就不能优先行使抵销权啦。 另外呢,要是其他债权有担保物权之类的法定优先受偿权,并且在法定的范围之内,那这些债权的优先性可能就会比抵销权更高。 所以呀,到底抵销权是不是比其他债权优先,得综合考虑具体的案情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判断,不能一概而论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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