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的债务问题是男方的怎么解决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倘若这一债务属于男方在婚前形成的个人债务,一般情况下就由男方自己去负责偿还,和女方没有任何关系。
比如说男方在婚前为了自己的个人消费、投资等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就只需要男方自己来承担。 2.要是该债务是用于婚后家庭的共同生活方面,即便登记在男方的名下,也有很大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女方就需要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不过女方在承担了这部分债务之后,是可以向男方去追偿属于男方应该承担的那部分金额的。 比如男方用这笔债务来购买家庭生活所需的大件物品,或者支付家庭的日常开销等情况,就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在离婚的时候,双方一定要明确该债务的性质以及归属情况。 可以通过双方签订协议的方式来进行约定,要是约定由男方独自承担该债务,但是这种约定对债权人是没有对抗效力的,也就是说债权人仍然有权向女方主张自己的权利。 比如债权人不知道双方有这样的约定,或者约定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等情况。 4.倘若债权人起诉要求女方承担债务责任,女方就应该积极地去应诉,并且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该债务实际上是男方的个人债务,或者证明该债务并没有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 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比如提供男方在婚前的借款合同、消费凭证等,来证明债务的个人性质;或者提供家庭收支明细等,来证明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婚前有债务,小胡是债权人。小朱称该债务为婚前个人债务,但小胡认为债务用于小朱和小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要求小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离婚时小朱与小李约定该债务由小朱独自承担,但小胡仍起诉小李。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婚前债务用于个人消费或投资,应为其个人债务,与小李无关。 2、若该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虽登记小朱名下,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小李可能需担责。 3、小朱与小李的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小胡,小胡有权起诉小李。 4、小李应积极应诉,提供如小朱婚前借款合同等证据,证明债务为小朱个人债务,以维护自身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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