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夫妻担保债务怎么算的 |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之事宜,其判断应当结合多个层面的考虑因素进行研究深入。 
具体而言,当一方对他人所负债务提供担保时,在非特定情形之下,若另一方并无亲自签署协议或是对前述担保事项予以追认的情况发生,那么此类担保债务通常并不被视为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 然而,倘若担保债务所产生的收益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抑或是基于夫妻二人的共同意愿表达,则此类债务便有可能被判定为实际存在的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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