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什么叫女方名下的债务离婚后无需承担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女方自己名字下面欠的钱离婚后就不需要你们俩来还!不过这个情况有个前提,就是这笔钱不能是你们两个人一起花掉的,也不是为了你们的家庭或者生意才借的,更重要的是女方必须得告诉你她借了这笔钱,而且这笔钱也不能是用在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上,比如说女方背着你偷偷地把这笔钱拿去买了些奢侈品,又或者是赌博之类的坏事。
只要能够证明上面说的这几点都符合,那离婚之后你也就不用替她还这个钱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7 0:3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