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债务问题如何划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债务归属问题的界定,涉及诸多因素及考量层面。
通常情况下,如债务由夫妻双方联合签署或其中一方在事后予以承认,代表着共同的意愿和决定而产生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负担的个人名义负责家计日常所需的债务,应被视作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 然而,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中的一方以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超出了家计日常生活所需的范围,则不应归属于共同债务范畴; 然而,若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此项债务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中,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表达,那么这项债务仍可视为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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