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写借条另一方要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中的一方签署的借款协议,其配偶是否有义务承担还款责任,这取决于诸多复杂和特殊的因素。
首先,若建议的款项用于增进夫妻共同的生活品质,或支持夫妇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亦或是建立于夫妻双方达成共识的基础上,那么,该配偶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然而,若某一方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借款仅为其夫或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例如:在未告知其配偶借款事实的前提下发生的; 或者该借款并未用于共同承担的家庭生活费用等等此类情形下产生的,那么,笔借款可能不被视为共同之债,另一方因此也就可能无需承担还款的责任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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