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被负债百万元怎么判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离婚诉讼或财产分割的裁判过程中,对于某一方需背负超过百万元债务的情况,主要需从多个角度进行综合性考量。
首先,需要对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实际用途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 若能够证实该百万元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所产生,则通常情况下将其判定为非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无需对此承担相应责任。 例如,若该百万元债务系由一方在未告知另一方的前提下擅自借贷,并将资金用于个人赌博等违法行为,那么此种情形便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定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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