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债务是否需要共同偿还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诸多婚姻关系中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夫妻双方之间的连结是共同偿还债务的基础。
当夫妇离婚之时,对于那些原本是为了满足二人共同生活需要而产生的债务,他们都有义务携手共渡难关进行还债。 如果在此过程中出现了财产不足以支付全部欠款的情况,或者某些财产已经分别归属到每位配偶手中,那么他们就需要商定一个合理可行的清偿计划来解决这个问题。 然而,若是二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话,最终的裁判权则属于法院,由法庭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当夫妇对外从事经济活动时,他们同样会承受连带偿还责任之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