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时效从何时开始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担保时效的计算起点,这主要是由保证的种类所决定的。
针对一般的保证形式来说,其担保期间通常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结束之时开始计算; 然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而言,它的起始日期则是从债权人向保证人提出偿还债务要求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具体的起算点还需根据相关合同条款以及实际情况进行综合性的判断。 担保时效的设定,其主要目的在于实现对债权人、债务人及担保人三方利益的合理平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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