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的房子还不出钱会怎样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抵押之房产未能按照约定如期清偿欠款,抵押权人常常拥有合法的权力依法对此类抵质押物进行处理,以便有效地实现其所持有之债权。这其中可能涉及到的操作手段,诸如透过司法机构实施公开拍卖或变卖等方式。在执行房产处分之后,所得之款将被优先用来偿还相关债务;倘若仍然有剩余,那么这些剩余的资金便归属于抵押人所有。然而,倘若所得资金尚不足以完全清偿未偿付之债务,则债务人有义务继续承担清偿剩余债务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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