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户的定义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集体户”即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集体户口”,它意味着众多人员共享同一个户籍登记处,这些地方通常包括大型企事业单位、学校等机构。
此类户口方式采用多页式管理,并非仅限于单独的户口簿使用,其属性与普通户口并无本质区别。 为了妥善解决跨省就业员工的户籍问题,各个单位需要向当地公安部门提出申请,从而形成了登记在此地的集体户口。 通常情况下,若某单位拥有足够数量的在职员工则可独立设立此种类型的户籍,否则入职员工的户口便会统一存放于人才服务中心或者劳动力市场。 相较于公民户口,集体户口具有独特之处。 它无法像本地居民户口那样自由进行迁移,如果员工离职,户口需按规定予以转移; 而在返回外省时,同样需要办理相应的户口转移手续。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集体户口其实是属于介乎于临时户口和常住居民户口之间的一类特殊户口。 尽管在享受各类政策方面与普通居民持平,但是在户口迁移过程中,却面临着诸多的限制因素。
法律依据:
《户口管理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户口管理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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