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继承人顺序是什么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明确且固定的,与继承人是否未婚并无关联。
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主要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这里面的“子女”范畴较为广泛,不仅涵盖了通过正常婚姻关系生育的婚生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他们同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养子女也是其中一部分,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建立的收养关系,养子女与亲生子女在继承上具有同等地位。 此外,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而“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另外,若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若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有未婚的非婚生子小李,养女小胡,有扶养关系的继女小丽。此外,还有同母异父的弟弟小静。在遗产分配时,小静认为小李未婚不应参与继承,自己作为兄弟应参与第一顺序继承,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李虽未婚,但作为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继承权,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小朱遗产。 2、小胡作为养女,小丽作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女,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小静作为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无权参与第一顺序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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