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母亲留下的房产儿子和继子谁继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母亲留下的房产究竟是由儿子还是继子继承的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以下为你详细阐述:
1.有遗嘱的情况: 遗嘱是母亲生前对自身财产处分的一种重要方式。 若母亲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并且在遗嘱中清晰明确地指定了房产由儿子或者继子其中一方继承。 这里的合法有效,意味着遗嘱的订立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比如母亲在订立遗嘱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的形式和内容也符合法律要求等。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应当严格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房产自然而然地归被指定的那一方所有。 2.没有遗嘱的情况: 当母亲没有留下遗嘱时,房产的继承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来办理。 儿子作为母亲的亲生子女,毫无疑问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而对于继子而言,关键在于其是否与母亲形成了抚养关系。 具体来说,如果母亲在继子成长过程中,对其进行了抚养教育,提供了生活、学习等方面的支持,并且继子在母亲晚年也对母亲尽到了赡养义务,比如在生活上照顾、经济上支持等,那么继子同样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此时,儿子和继子一般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共同继承该房产。 反之,若继子未与母亲形成抚养关系,那么他就不能继承该房产,房产则由儿子继承。 案情回顾: 小朱的母亲去世后留下一处房产,小朱(亲生儿子)和小李(继子)就房产继承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是亲生儿子理应继承,小李则称自己也应继承。关键争议在于母亲有无遗嘱以及小李与母亲是否形成抚养关系。 案情分析: 1、若母亲留有合法有效遗嘱,且指定由小朱或小李其中一方继承,那么房产就归被指定的一方。因为合法有效的遗嘱是对自身财产的有效处分,应按遗嘱执行。 2、若没有遗嘱,小朱作为亲生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小李若与母亲形成抚养关系,尽到赡养义务,则同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小朱共同继承房产;若未形成抚养关系,则不能继承,房产由小朱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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