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对方的公积金算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这个情境下,对方的公积金通常是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的。
从法律层面来讲,在婚姻存续期间,不管是男女双方实实在在拿到手的住房公积金,还是按照规定理应得到的住房公积金,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到了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公积金肯定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 这时候,一般会综合多方面的实际情况去进行分割。 像公积金的具体数额有多少,缴纳公积金的时间长短之类的因素,都会被考虑进去。 但要是双方协商不下来,没办法达成一致意见,那可就得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做出判决。 总而言之,在离婚的时候,对方的公积金通常是属于共同财产的,这是需要进行分割处理的。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婚后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在财产分割时,就小李公积金的分割产生争议。小李认为公积金是其个人财产,不应分割;小朱则主张按照法律规定,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未能协商一致。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所以小李的公积金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2、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公积金数额、缴纳时间长短等因素。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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