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财产分割协商不好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此时便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在进行判决时,会依据《婚姻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来妥善处理。 一般而言,会牢牢遵循以下几个重要原则: 其一,男女平等原则。 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在财产分割这件事上,拥有同等的权利,不存在一方凌驾于另一方之上的情况。 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都能平等地参与到财产的分割过程中,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其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在分割财产时,子女的利益以及女方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充分考虑。 比如,对于房产等重要财产的分割,可能会倾向于将更有利于子女生活和学习的房产分配给女方或子女,以确保他们的生活不受太大影响。 其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倘若一方因自身过错导致了离婚的发生,那么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并且在财产分割时也会适当向无过错方倾斜,以体现法律的公正性。 其四,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 在不影响财产价值的基础上,财产的分割应有利于生产活动的开展以及生活的便利。 例如,对于从事特定生产经营的夫妻,会尽量保证其生产资料的完整性,以不影响后续的生产经营;对于日常生活用品等,则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配,方便双方的生活。 法院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涵盖工资、奖金这类常规性收入,以及房产、车辆等重要财产。 然后,根据每一个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公平合理的判决,让双方都能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准备离婚,但在财产分割上未能协商一致。他们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一套房产和一辆汽车。小朱认为自己是女方且无过错,应多分得财产,同时要获得房产以方便照顾孩子。小李则认为应遵循男女平等原则平均分配。双方争执不下,小朱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情分析: 1、根据男女平等原则,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分割权。 2、小朱作为女方且可能涉及照顾子女利益,法院会考虑在财产分割时适当倾斜。 3、如果小朱无过错,也符合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4、对于房产、汽车等财产,法院会依据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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