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房贷算共同债务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夫妻离婚时,房贷是否属于共同债务这个问题,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2.倘若这房屋是在婚后购置的,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通常都被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既然是共同财产,那与之对应的房贷自然也就属于共同债务,双方都有义务去偿还。 3.可要是这房屋是一方在婚前就买好的,婚后只是一起还贷款,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那部分以及其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另一方是有权利要求获得补偿的。 4.另外,如果能够证明房贷是一方的个人债务,比如说这房屋是一方在婚前买的,并且只是用于他自己的个人生活,并没有用在家庭的共同生活当中,这种情况下,此房贷就不属于共同债务,而是由这一方个人来承担。 5.总而言之,判断房贷是否为共同债务,得综合考虑购房的具体时间、房产的登记情况以及贷款的用途等这些因素。 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地确定在离婚时房贷的归属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婚后购买了一套房产,房贷一直由小朱在偿还,房产证写的是小朱的名字。后来两人感情破裂要离婚,小朱认为房贷是自己偿还的,不应属于共同债务,小李则认为房子是婚后购买属于共同财产,房贷也应是共同债务,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由于房子是婚后购买,按照法律规定,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既然是共同财产,那对应的房贷也属于共同债务,双方都有偿还义务,小朱的观点不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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