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离婚需要自己准备离婚协议书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离婚手续时,离婚协议书是极为重要的一项材料。
首先,离婚协议书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 其一,是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这体现了双方对离婚这一决定的共同认可。 其二,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结果。 比如在子女抚养方面,要明确子女的抚养权归谁,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数额等; 在财产处理上,要清楚地划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 对于债务,也要明确哪些是共同债务,由谁来承担。 若双方能够就这些内容达成一致,那么就可以自行起草离婚协议书。 自行起草时,需格外注意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明确性,避免出现模糊不清或违法的情况,以免后续引发纠纷。 而如果双方无法自行协商,或者对某些事项存在争议,此时寻求律师的帮助就显得尤为重要。 律师可以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起草公正合理的离婚协议书,或者进行调解,帮助双方解决争议,确保离婚过程的顺利进行,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总之,准备一份完善的离婚协议书,对于顺利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有着重要的意义。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办理手续时需准备离婚协议书。在自行起草过程中,对财产划分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夫妻共同存款应按六四比例分配,自己拿六成,因为自己收入更高,小李不同意,认为应平均分配。同时对孩子抚养权也存在分歧,小朱想要孩子,小李也坚决不让。 案情分析: 1、关于财产分配,若无特殊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均等分配,小朱仅以收入高为由要求多分不符合法律规定。 2、对于孩子抚养权,应综合考虑双方抚养能力、孩子意愿等因素确定,不能仅凭一方意愿,双方需协商或由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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