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是老婆的名字离婚了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关系结束之后,有关车辆所有权的问题须依据不同的实际情形进行分析和判断。
以下将就几种常见情况进行简述: (1)倘若车辆早于婚姻缔结前便已在妻子的名义之下注册登记,那么该车辆便被视为其婚前个人所有之财产。 在此种状况下,当面临离婚之际,车辆理应完全归属于女方所有。 然而,若男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实该车辆确系双方共同投入资金购买所得,则此部分费用可视为夫妻共有之财产,并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后方得以公平分配; (2)反之,如车辆系在婚后才在女方名义之下完成注册登记,那么它即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此时,双方当事人必须先就车辆的分配事宜达成相关书面协议。 倘若有充分证据表明车辆为父母赠予女方单独所有之财物品,车辆理应依然属于女方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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